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建设公开透明法治政府

——福建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12-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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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全面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分解工作任务,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 号),要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公开实效。结合贯彻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三)加强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牵头和责任单位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绩效考核。目前,各单位已于12月1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成绩单”。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设置“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整改情况”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汇总公开我省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的新举措、新成果、新进展,持续集中展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截至9月,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446个。通过网站专栏、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7万条(2008年以来累计215万余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两馆”(档案馆、图书馆)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9月,全省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接收、保存各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4.2万条。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要求,“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66条,历年累计发布333条。举办38期“访谈直播”,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涉及38个部门的政策进行解读。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万条。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245场,省级34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193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公开政府信息8384条。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主动发现舆情信息并积极应对。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制度,及时启动舆情应急响应,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建设。一是继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效整合“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访谈直播”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专栏”等栏目,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利用新媒体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2014年,“中国福建”政务微信、“清新福建”政务微博、“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官方微信正式上线,省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同步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提升政府公报公共服务职能,全年出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36期,赠阅发行93.2万册。加强对设区市公报工作的指导、推动,推进设区市发行赠阅公报44.3万余册。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公开。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公开《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省政府公布329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市、县(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年底前形成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推进网上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制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省发改委通过“福建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示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省环保厅通过“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等。省海洋与渔业厅完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公开明示制度》,依法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等信息。省物价局设置“价费整治专题专栏”公布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及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95起、药械及化妆品违法案件1515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71家省级部门向社会公布了省级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公开的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重点民生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做到时间相对集中,格式基本统一,内容更加翔实。同时,省财政厅对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确保在2014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省审计厅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发布《福建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审计结果公告,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推进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策制定公开透明。省国土厅在规划修编、城镇基准地价修编过程中,积极广泛征求专家、群众意见,发布政策解读17条。二是推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公开。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线、永久追溯”的基本要求,推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公开试点,提高土地市场交易的透明度。三是丰富国土信息公开内容。省国土厅门户网站开辟“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24个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等专题,宣传解读国土资源政策。主动公开矿泉水注册登记情况、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探矿权采矿许可证审批结果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搬迁、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信息。

  2.推进农村土地(用海)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省农业厅开通“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省五级三农服务网站群、建立一批公用数据库和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强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公开全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情况,公布全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

  3.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省国土厅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省住建厅牵头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被征收者房屋基本信息、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补偿决定、安置结果等信息。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省住建厅推动各设区市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建设部门网站公布保障房建设项目清单,公开政策规范、计划规划、重大项目等信息1384条。制定出台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线路图”,做到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房源信息、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六公开”,全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省财政厅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开业务制度、办事流程、采购信息、监管记录等信息,合理设置专属公告区间,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做好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共发布省级招标公告信息1.02万条,公告投诉处理信息10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

  6.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加强BT项目信息公开,省发改委共牵头发布BT项目信息659条,公开项目融资建设方案、融资招标方案、融资人中标结果、项目融资人及参建单位信用考评信息等8个方面信息。二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完善“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台建设,共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9906条,中标公示9641条,中标结果4012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省教育厅牵头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做好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资格公示,做到招生过程全透明。二是提升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水平,推进院校网站公开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科技计划项目公开力度。省科技厅公开11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扩大公众对项目申报的知晓度。二是加快推进科技项目管理公开。实现各类科技项目管理网上运行,业务信息对外和对内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继续做好科技项目经费公开。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开科技计划项目576项,接受社会监督。

  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省卫计委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联合省委宣传部及时召开福建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新闻通气会,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解释,澄清误解,推进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省人社厅牵头推进就业信息公开,组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11期,答复网民咨询投诉3688条。在全省广泛开展就业信息公开服务工作,举办41场各类公益性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4.3万余个。推进考录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政策、报考条件、考试办法、考试成绩等及时在学校网站和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

  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省人社厅牵头建设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截至10月,累计受理呼入35万次。开通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及社保卡制发进度等查询服务。全省782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及时公开救助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有效对接。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省环保厅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发布水质周报、环境季报、环境状况公报。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和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统计年报信息、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减排核查核算结果等信息。四是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加大监管信息、项目环评信息、许可证审批信息、核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五是部署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公开我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水质和直排海污染源等环境监测信息。

  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省安监局公开21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置及督办等信息,有效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渔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3.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省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投资及完成情况、省属所出资企业和设区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月度财务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公开所出资企业总体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情况,以及各设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4年11月,文件公开度同比2013年同期增长33%。

  4.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500余条。积极稳妥地抓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地公布事件进展、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以及调查处理结果。在H7N9禽流感流行期间,根据诊疗方案,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动态信息,从正面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公开发布和查询服务的网络体系。建设运行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总近40个省直部门单位提供的117类法人信用信息,涵盖58.8万个企业、1825个社会组织,现有基本信息187万条、良好信息7888条、警示信息3.57万条。

  (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细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启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修订工作,目前《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正根据征集的意见作一步修改。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2.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规范各级各部门畅通受理渠道,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明确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与指导,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今年1-9月,我省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63件,同比增长43.2%。

  3.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例收集、整理、汇编,向国办报送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3篇。做好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整理汇编工作,收集汇总依申请告知书常用模板19类。通过培训、座谈、走访以及提供具体案例分析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办公厅内设处室工作职责。推进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全省各级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已达5300余人。

  2.持续开展培训调研。推动各级各部门举办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126期,培训工作人员5252人次;通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行政学院处级干部任职班和专题研讨班,培训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900余人次。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列入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福州等7个设区市及省国土厅、环保厅等13个省直部门,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公报赠阅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调研和业务指导。

  3.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完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确保电子监察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在2013年对省直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考核办法,修订考核指标,将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优化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送指标,升级改造报送系统,按照国办新要求部署统计报送工作。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电子监察、统计报送、公报上网等工作情况进行16次专项检查,针对个别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函督促限期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经验不足,牵头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重点公开内容还需深化。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还要进一步深化。三是重点公开形式还需丰富。部分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发布程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不够通畅。

  四、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深入贯彻《条例》《办法》,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一)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公开。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持续推动牵头部门落实牵头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重点公开推进全面公开。

  (二)抓好源头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回应和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根据舆情性质、动态和传播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回应,切实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三)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推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办理。加强工作会商,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复杂敏感问题与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及时做好应对工作。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认真梳理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总结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培训交流。重视和加强基层单位工作力量,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座谈会,推动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载体建设,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拓展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有效性。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规范公报赠阅发行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法定载体和标准文本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和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配合省效能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工作绩效、机构人员、考试培训等工作的综合管理,提升管理效率。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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