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0-0105-2010-00328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0〕571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0-12-31
有 效 性: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晓莺等任职的通知

闽政文〔2010〕571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0-12-3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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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

  经研究决定:

  任命胡晓莺为福建江夏学院院长;

  任命叶文振、郑龙、姜华、屈广清、刘慧宇为福建江夏学院副院长;

  原江夏学院(筹)临时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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