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方案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3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为民办实事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优质均衡工程,新建、改扩建专门学校学位700个,改造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托位1000个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3.7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07%。新建或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成投用后预计新增学位7.67万个。(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54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新建、改扩建专门学校学位770个,已全部开工。(三)省级财政资金下达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3家幼儿园改造完成,共增加1000个托位。
二、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助项目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4.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8.9%,累计资助学生63.13万人次。
三、建设福建美术馆,开展560场“周末戏相逢”福建优质文化文艺资源直达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1万场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843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福建美术馆项目土建工程已竣工。(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4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各级国有文艺院团、文化馆站等开展“周末戏相逢”公益性演出707场,其中省属文艺院团演出132场、九市一区演出575场,现场观演超60万人次、线上观演超3000万人次。(三)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年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线下11460场、线上712场,惠及家长643万人次。
四、改建、新建10个全民健身共享中心(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45个多功能运动场、4个智慧体育公园,在全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建、改扩建校园足球场地100个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完成改建、新建全民健身共享中心(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10个、多功能运动场45个;开工建设4个智慧体育公园,广泛开展“运动健身进万家”、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大中学生体育联赛、品牌赛事、海峡两岸体育嘉年华等活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提升。(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72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完成新建、改扩建校园足球场地134个。
五、扩容建设9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省级医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在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专项奖补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对口帮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高水平输出医院(以下简称输出医院)累计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以下简称项目医院)派驻专家103人;项目医院派往输出医院学习666人,培训下级单位医务人员1905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72项。(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3.1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正在进行土石方施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三期项目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和土石方施工,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三期项目和省肿瘤医院肿瘤防治综合大楼已完成主体封顶并进入内部装饰装修阶段。(三)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和县域医共体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已在全省推广。(四)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新增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区340个。
六、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57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81%。全省为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30.74万剂次。
七、抽调1000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在公共场所配置10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救护员10万人次
(一)安排2980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沉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群众约36.38万人次,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送医服务4117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3.42万人次。(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6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419台,其中省本级280台。培训救护员15.97万人次,其中省本级2.52万人次。
八、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94元提高到99元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5.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7%。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94元提高到99元。
九、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万人,建设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不少于1000个,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3万元—10万元资助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5.59%。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4.58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3.32万人,实现困难人员就业2.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7%。全省建设零工驿站1077个。组织遴选110个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3万元—10万元不等的资助,资助总额500万元。招募1045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
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开展补贴性培训28.69万人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9.89万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13.22万人次。开始建设70家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
十一、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213元和1792元,提高到2312元和1872元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3%。从2025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213元和1792元,提高到2335元和1891元,实现与2024年度我省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幅度增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发放。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4元提高到121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37元和114元,提高到145元和121元,打造一批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片区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7.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25%。全省各地均已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发放补贴,其中福州、厦门、漳州、莆田、龙岩市高于省级标准。调整后,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标准为154.5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平均标准分别为152.9元、129.5元。(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5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打造5个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片区,完成提升50个居住小区公共设施、106个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19个社区公园广场、45个公共交通场站、73条城市道路的无障碍设施。
十三、奖补100个长者食堂、建设2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人次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42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遴选并奖补长者食堂100个,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20个,培训养老护理员1.91万人次。
十四、新建或改建提升300个工会驿站,改造提升350个希望小屋
(一)完成新建或改建提升工会驿站300个。(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改造提升426个希望小屋。
十五、推进“邻县高速通”“乡镇便捷通”等高速路网完善工程,实施客货邮融合运营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4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84%。建成2个高速公路和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项目,其他项目正有序推进。(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整合优化客货邮融合线路819条。
十六、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改造危桥90座,改造国省道次差路段路面326公里,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91处,提升完善2027所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8.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1%。建设和改造完成农村公路1476公里,改造危桥127座。(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改造完成国省道次差路段路面337公里。(三)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0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91处。(四)省级财政资金下达60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完成2027所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
十七、实施基层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全省组织公众应急能力培训163场、基层应急演练109场,建成基层预警指挥服务站569个,完成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服务购买工作。(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1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4200个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三)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0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实施福建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建成区域自动气象站省级改造、智能网格预报预警系统(V4.0)、预警发布数据精细服务系统(V3.0)、负氧离子监测站、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观测站、人工影响天气云物理综合观测能力建设(V2.0)、强对流天气协同观测等项目。
十八、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6.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7.43%。遴选确定第三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40个、示范村创建对象500个。认定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3个、示范村259个,确定对10个示范乡镇实行重点奖补。
十九、整治和改善提升2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创建1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7.91%。继续整治和改善提升2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6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0%。开展创建1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样板集镇居住空间品质显著提升,人居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公共服务保障更为健全,集镇产业活力有效激发。
二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6.72%。全省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6%,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34%,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深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推广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昆仑2025”“食安10号”等专项行动,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641个,新评定福建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25个。建设2条省级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街(区)和50家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全省“一品一码”平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达35.27万家,已汇聚追溯数据41.50亿条。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等监测,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13125批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引导保险机构优化承保条件与服务,涵盖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
二十一、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9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8%。开工建设农村水厂80个,铺设供水管网1418.3公里,受益人口72.66万人。
二十二、新建改造市县生活污水管网1000公里,实施5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0%。新建改造市县生活污水管网1131公里。(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09%。开工建设50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其中364个村庄项目已完工。
二十三、完善常态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79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共清理海漂垃圾12.9万吨,重点岸段垃圾平均分布密度201.42m2/km,同比下降14%。
二十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5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58万亩。(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3.8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96.67%。治理河长34公里。
二十五、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惠民工程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6.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1%。11个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有序推进,治理成效初显。
二十六、新建5G基站1.1万个
全省新建完成5G基站11060个。
二十七、打造一批福道精品工程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4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新建或改造提升福道工程22个。
二十八、实施新时代电力“双满意”工程
完成72个老旧小区电力设施、45座高层住宅及大中型小区双电源改造,65个地下易涝配电站房整治和搬迁。新建改造426条10千伏农网线路、3403个农村供电台区。建设改造1836条10千伏自动化线路。推行供电企业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直接供电,居住区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
二十九、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工筹集5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万户,改造更新燃气管道80公里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2.7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2%。城中村改造项目共拆除、整治房屋面积约40万平方米,通过新建安置房、对接商品房等途径筹集5000套安置房。(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7.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35.41%。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万户,补全老旧小区基本民生和安全底线设施短板。(三)更新改造城镇老化燃气管道127公里。
三十、在既有住宅小区增设3.8万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新增、改造高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14438个
(一)省级财政资金下达135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45%。完成增设3.8万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55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4%。新增、改造高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14438个。(记者 林宇熙 通讯员 陈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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