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培育新政
每年约400个育成项目助力职业早期人才突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青年科技人员培养机制,打造一支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后备军,日前,福建省科技厅制定《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定位为培养青年科技人员项目,面向职业早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医院,以下同)、企业等单位青年科技人员,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青年科技骨干,通过项目鼓励其自由探索研究,努力成长为我省科技人才后备力量,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该育成项目分为A、B两类。A类项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每年遴选20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自由探索研究,注重对基础研究青年科技人员的培育。
B类项目共约200项。其中,以企业为依托,每年遴选15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支持来自企业的青年科技人员,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自由探索研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另外,加大对技能型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每年遴选5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聘在技能岗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报B类项目。
据介绍,该育成项目旨在发挥导向作用,资助引导我省青年科技人员,面向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科技人员培养和技术创新,支撑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项目。
项目申请者要求能独立承担研究课题,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男性未满32周岁,女性未满35周岁。B类申请者中的技能型科技人员,年龄可以放宽3周岁。A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B类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有两年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申报人所在单位(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福建省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在依托单位)。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小巨人”企业,同时还需是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团队成员,是企业重点培养的科研或技术骨干。B类申请者中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的,应当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聘任在技能岗位的人员。(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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