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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8条渡船航线划定“海上斑马线”

船舶横越时将有规可循

2013-1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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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省沿海船舶交通流日益密集、复杂,渡运航线与商船航道(或航路)交叉所带来的碰撞风险日益增大。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降低渡船与其他船舶的碰撞危险,保障渡船的航行安全,福建海事局日前采取了类似于在道路上划定“斑马线”的方式,为58条渡船航线划定了“海上斑马线”。

  所谓“海上斑马线”,是指在核定的渡船航线及其两侧水域划定出的一个特定区域,渡船渡运时不得超出此区域,同时也提醒过往船舶谨慎航行、注意避让。“根据不同水域的船舶流量情况,划定区域还略有不同,如在船舶流量小的水域划定的可以叫作‘横越线’,而在船舶流量大的水域划定的则叫作‘横越专区’,即一个属线的概念,一个属区域的概念,两者统称‘海上斑马线’。”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各类渡口160个,渡运航线115条,渡船326艘(其中海船192艘,河船134艘),年渡运人数超过520万人次。经福建海事局的调研认证,在辖区水域现有渡运航线中,58条存在横越商船航道或航路的情况,需划定“海上斑马线”;其余的渡船航线为顺商船航道航行的航线,不在划定范围内。目前,这58个“海上斑马线”已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其中5个是横越专区、53个是横越线。

  对渡船和过往商船而言,在“海上斑马线”内将遵循怎样的“交通规则”?

  据介绍,根据现有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渡船横越时要按照划定的“斑马线”航行,不得超出横越区域任意横越。另外,渡船在横越时应严格遵守避碰规则及当地特殊规定,在横越航道时要按照规定避让顺航道正常航行的船舶,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同时,商船在航道内航行也有防止碰撞的义务,因此其他过往船舶在驶近、通过“海上斑马线”时,要保持足够戒备和谨慎,加强瞭望,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注意避让。

  “海上斑马线”划定后,将发布航行通告,将“海上斑马线”信息在航海图书资料上体现;将印发给辖区相关航运企业、渡运企业等。(林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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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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