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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是否可以联合申报?

2026-02-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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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可以由1家建筑施工企业独立申报,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或牵头联合申报的企业应是研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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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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