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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在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否单独转让?

2025-07-0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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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在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单独转让,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条件允许转让的,必须与配套服务的工业项目用地按宗地整体转让。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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