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外国人参与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申请条件
2024-04-18 17:14
1.在有特殊需要或国内缺少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可聘请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被聘用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的外国人,必须具有相关的工作技能、专业资格或工作经历。
2.聘用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
3. 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聘请外国人主持新闻类节目,包括新闻、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等。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