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已公示的电视剧剧目制作是否有完成时限要求?

2024-01-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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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公示的电视剧剧目,须自公示之日起两年之内制作完成。确因特殊原因超出有效期的,申报机构须向所在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交延期申请,中直单位制作机构须向总局提交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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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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