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申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剧目须提交哪些材料?
2024-01-25 10:31
(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或者《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立项申报表》,并加盖对应的公章;(二)如实准确表述剧目主题思想、主要人物、时代背景、故事情节等内容的不少于1500字的简介;(三)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敏感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四)省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上述材料的受理和存档工作(特殊题材剧目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传真上报总局);总局负责中直单位制作机构上述纸质材料的受理和存档工作。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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