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商业广告中播出酒类广告的规定?

2023-05-1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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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出机构应当严格控制酒类商业广告,不得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小时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2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类商业广告不得超过12条,其中19:00至21:00之间不得超过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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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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