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如何启动?

2023-08-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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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或地方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级别采取分级反应措施,国务院、省级、市级、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级别事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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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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