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6-07-16 09:04
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保障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能不受侵犯,增强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调查意识。压实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
坚持质量第一。科学设计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坚持守正创新。综合采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调查方法。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坚持协作共享。深化部门参与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数据。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深度开发普查成果,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渠道,促进普查成果在部门共享和社会广泛使用。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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