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础数据的组织实施机构及调查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跨省(区、市)项目投资
跨省(区、市)项目投资统计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国家统计局向有关部委布置基层统计报表,各有关部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数据。
二、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地方各级统计局以项目为单位,对本地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为了取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和确保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统计部门采取了从省→市→县(区)→乡(镇)逐级布置报表填报任务和从乡(镇)→县(区)→市→省→国家同步采集和审核数据的数据收集方式。具体数据收集过程如下:
首先,由基层统计机构(一般为县级统计局)确定投资统计调查单位,即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有项目审批行政记录的,县级统计部门要根据报告期当地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确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的投资项目。与投资活动有关的部门行政记录包括各级发改委系统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目录,建设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名单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计划和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评名单。没有项目审批行政记录的,要由基层统计人员现场核实项目。
其次,基层统计机构(一般为县级统计局)根据上述部门的行政记录记载的和现场核实的有关投资项目资料,确定纳入投资统计的项目名单,并向这些项目的建设单位布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最后,纳入统计的投资项目根据统计制度的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并按时间要求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省、市、县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在线同步审核、验收该统计资料。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通过网上填报的方式采集数据,即由国家统计局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向调查单位布置报表填报任务,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省、市、县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在线同步审核、验收该统计资料。
四、农村住户投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及《农村住户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方案》,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通过对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取得相关基础数据,再通过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上报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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