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什么是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20-04-23 11:49
| | | |
  我省作为医改试点省份,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由省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本次集采13个品种采购成功,与同产品目前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产品最高降幅86.28%,最低降幅32.25%,平均降幅66.39%,按照13个品种上年度采购金额8.45亿测算,一年约可节约药费5.96亿元。

  全部13个药品均为工信部500强企业中选,其中9个为上年度全省用量排名前3名的企业中选。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