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外资研发中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3-08-29 17:11
| | | |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外资研发中心基本情况、研发活动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等。

  (二)福建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提交其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成立以来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六)成立以来设备购置支出明细表,以及已采购资产合同清单和即将采购资产的合同清单及交货期限。

  (七)承诺函(进口设备)。

  (八)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

  (九)审核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A4尺寸),每项材料均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的工作日一式两份报送市级商务部门。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