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第一批的创新举措包括哪些?
2015年5月18日,省自贸办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一批18项全国首创创新举措。具体如下:
1、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申报”制度
2、企业注册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3、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制度
4、实行企业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5、试点推行“一掌通”3A移动税务平台
6、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
7、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
8、企业设立实行“一章审批、印章即刻、当日办结”的服务模式
9、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的商品、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散装商品外,区内进口原产于台湾的工业品简化手续。对平潭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事后监管
10、对台湾地区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11、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12、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试行“先放行、后报关”模式
13、对台湾进口水果实施“边抽样检验,边上架销售”的检验检疫模式
14、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
15、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16、打造两岸移动互联网联盟, 创新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
17、在实施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授予福建检验检疫局审批平潭进口台湾水生动物检疫
18、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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