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受理后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撤回?

2023-08-2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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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企业可提出撤回申请,自收到质检部门终止办理行政许可书面凭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该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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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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