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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