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三)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
(六)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自然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对中国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以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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