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原经营者已被其他经营者并购,消费者在原经营者处接受的服务,是否可以要求并购者继续提供?

2024-08-3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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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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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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