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食进健字”的保健食品为2003年之前卫生部审批的,相应信息请到卫生部网站查询;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查询”中查询,与上述批准文号不符或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未查询到的产品不是批准的保健食品。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