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识别合法的保健食品广告?
2023-08-25 09:34
(1) 广告中必须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
(2) 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保健食品名称、产品批准文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3) 广告中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的简体字(已注册的商标除外)。
(4) 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件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广告批准文号格式:x食健广审(类别)第XXXXXXXXXX号
审查机关所在地省份简称+广告类别+10位数字(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
例:闽食健广审(文)第2007 08 0021号
批准文号有效期限为一年。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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