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几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25-09-30 11:04
| | | |

  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三十七条,对抽样过程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抽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