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何履行批发记录义务?

2023-08-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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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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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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