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处理公众的咨询、投诉、举报?

2023-08-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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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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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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