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办理标准变更,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附原能力附表,加盖实验室公章后报送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我局指定评审人员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报送我局审批。如新标准对环境、设备、人员提出新的要求,或者造成原检测能力发生变化的,通常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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