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14-04-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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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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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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