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不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被查封的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