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在哪些情形下,工商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23-08-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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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对公民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其他原因,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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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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