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可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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