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份由20%减为1%是否需要报司法局批准?

2022-11-09 15:08
| | | |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章程需包括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需包括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章程和合伙协议变更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