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将二级建造师注册在甲公司参与某项目投标,该专家需要回避吗?

2023-07-3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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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招标人申请回避;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停止其参与评标活动:(一)投标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二)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

  由此可见,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是否回避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与投标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以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您方提到的具体项目结果是否有效等问题,建议可以向项目所在地行使监管职责的行业监督部门咨询了解。专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将受何处罚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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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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