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2024-04-1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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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30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该文中有关“统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减免,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的内容,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表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目前我委正深入学习和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做好相关要求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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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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