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委会为业主的小规模工程适用什么方式进行发包?
2023-05-23 15:30
以村委会为业主的小规模工程如符合《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中“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要求的,可按照该文件执行,其中“(二)简化发包流程”第3点规定,由村(居)委员会、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经村组织集体决策,可组织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建设,采用工料法管理,材料、用工采购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确定一名村干部统筹负责,组成3人(含)以上的采购组实施采购,成立村务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