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时限是在10日内均可提出还是公示前三天内?

2023-04-1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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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合并情形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内均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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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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