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国有资金超200万时是参考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中的(二)还是(三)?

2023-03-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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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的(二)和(三)分别是对应政府投资小规模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小规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财政性资金进行了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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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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