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就更名事项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变更?

2025-09-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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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令)》第三十四条,已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1)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2)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3)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4)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5)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投资主体名称变更不属于11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必须变更的情形,企业不需要申请项目变更。如果企业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备案变更的,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备案机关将视情决定受理与否。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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