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一、百度“闽价〔2000〕函92号”即可查到。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0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已停征。谢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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