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什么是评估主体组织?

2022-08-01 11:27
| | | |

  1、评估主体是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负责组织对项目单位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提出社会稳定评估报告或意见。

  2、有关部门包括职能部门、综合部门、临时组成机构等、不特指发改委部门。3、评估论证需要相应经费保障,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财政资金列支。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