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2007年后双电源用户是否需要在该用户增容时补收其原有未收取高可靠性费用?

2024-01-20 16:24
| | | |

  按照规定,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政策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申请新装和增容并经电力部门开出受理回执的,不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