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规定,6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的节能审查工作由省发改委负责。在省发改委受理后,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咨询评估费用由政府承担。详细情况还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了解,也可咨询省发改委业务处室,联系电话:0591-8706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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