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自然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5〕739号)相关规定,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向项目所在地县级电网企业报备并登记,不需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但在公共住宅小区内建设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不涉及侵害其它业主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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