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城建环保”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项目”由设区市发改部门核准,工业危废处理项目属于产业类项目,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工作。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