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民办幼儿园可否根据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收费的问题,目前国家和我省尚未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收费时间的规定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第十四条“幼儿园对入院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进行制定,未明确其他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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