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有参加企业保和城居保,如何合并衔接?
2022-11-30 02:42
缴费阶段同时参加企业保和城居保的,参保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时,应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自2021年1月1日起,按以下流程办理:参保人员直接向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提出归集申请,并提供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区(户籍地)名称,不再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具体信息由归集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归集地社保机构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手续后,判断参保人员是否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对符合条件或选择在企业保延长缴费的,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机构发出制度衔接联系函,两地协同办理后续衔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放弃延长缴费,同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归集地直接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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