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产假及其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2023-03-26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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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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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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