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需要说明的是,慈善募捐是慈善组织的一项专属活动,并不排斥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接受慈善捐赠。《慈善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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