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森林火灾调查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一)森林火灾火因调查:包括火源调查和火因调查。火源是指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是引起燃烧的直接原因;火因是指火灾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二)肇事者调查与确认:调查确认造成火灾的直接当事人;
(三)火灾面积调查:包括过火面积和成灾面积;
(四)林木损失调查:包括火场内烧毁木、烧死木、烧伤木及未伤木的数量(主要是蓄积量等)与价值量;
(五)其他经济损失调查:包括扑火人员伤亡、火灾区房屋及财产损失、扑火费用损失、非木制林产品损失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经济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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