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2023-08-1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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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 

(二)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原粮或者副产品进行加工; 

(三)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四)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五)包装物上的标识符合国家规定,并载明粮食品种、等级、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六)产品质量经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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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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